青海师范大学学生“小岛奖学金”评选办�
“小岛奖学金”是由日本友�小岛镣次�先生在我省高校设立的奖项,旨在奖励在校德才兼优的普通本科学生,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�根据�青海�普通高等学校学�“小岛奖学金�实施办法》规�和教育厅相关要求,结�《青海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,特制定本办法�
一、评选对�
我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�
二、评选名�
普通本科学�6名,高水平运动队2��
�、奖励金�
按教育厅规定执行�
�、评选条�
1.热爱祖国�热爱人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乐于助��
2.遵守宪法�法律�学校的各项规章制�,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,无违纪行��
3.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刻苦、勤奋钻研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评选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10%且无补考或重修�
4.评选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实践考评成绩85分以上;
5.曾获得学校全优一等奖学金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的学生�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优�评选;
6.曾获�“小岛奖学金”的学生不再推荐�
�、评选程�
1.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�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,形成拟获奖名单,�学院范围公示(不少于3天)征求意见�
2.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组织学生填写�青海省高等学校学��小岛奖学��申请���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�学生工作��
3.学生工作处复审后,组织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进行评审,确定拟获奖人员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,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同时上报教育厅审批�
4.由小岛镣次郎委托人和教育�为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�
�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生工作�负责解释